江西莲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会员章程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日
一、总则
为了及时、准确的了解会员需求,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与会员一起推动文化养生、康复疗愈事业,共享品质生活,制定本章程。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居民自愿注册《江西莲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会员信息表》经江西莲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后成为江西莲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会员。
二、对会员的服务内容
(一)对会员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二)对会员实行积分礼赠服务(见会员积分制度);
(三)为会员举办健康咨询、测试、体检、新产品体验等服务活动;
(四)欢迎参加莲庐金卡、银卡活动。
三、会员义务
(一)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资料,并在有关资料发生变动后及时通知公司。
(二)遵守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
四、免责说明
出现下列情形的,公司不再承担本章程所规定责任:
(一)遇不可抗力(如战争、自然灾害等)造成公司营业终止致使会员资格不能继续;
(二)会员自身过失造成的会员资格终止;
五、附则
(一)莲庐开展的各项活动均在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二)莲庐会员制谨遵自愿加入的原则,实行一人一卡制,会员卡仅限会员本人使用,转借他人使用无效;
(三)会员注册需由本人办理,注册生效即视为同意本章程;
(四)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五)莲庐拥有本章程的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