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莲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会员积分制度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日
为鼓励会员了解、体验、分享并与公司共同提升健康服务制定本制度。
1.凡接受《江西莲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会员章程》,按要求填写《江西莲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会员信息表》,经公司同意后成为会员记积100分。
2.凡首次购买莲庐公司产品的会员按消费额加倍记积分。例:首次消费100元则记积200分。购买莲庐公司代理产品的积分办法另定。
3.会员日常购买莲庐公司产品按消费额记积分。购买莲庐公司代理产品的积分办法另定。
4.会员参加礼赠活动,按相关活动规定记积分。
5.注册会员每成功推荐一位新注册会员(凭注册会员信息表推荐人一栏的信息)为推荐人记积50分。
6.会员积分累积不失效。
7.积分可用于兑换参加公司丰富多彩的产品体验和礼赠活动。